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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泰州晚报:走上被告席的博客写手

                                      

    原文地址:http://tznews.cn/html/tegao/2006-8/24/16_10_24_26.html

    在网络环境里,网客们之间的口水战从来不断,然而闹上法庭的不多。今年7月,“千龙网”知名博客写手沈阳以个人名誉权被侵犯为由将“博客中国”的写手秦尘告上法庭。8月18日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国内首例博客告博客侵犯名誉权案,在北京海淀法院开庭审理。随着这一官司的开庭,CCTV[视频]、《新京报》、《燕赵都市报》、《每日新报》、《京华时报》、《北京日报》、《海峡导报》以及中新网、新华网、中国法院网等媒体相继进行了报道。秦尘是泰兴人,刚刚大学毕业。昨天,本报记者采访了他。

(一)

    秦尘真名张明,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2002年,秦尘由高港口岸中学考入扬州大学。

    大学期间,秦尘爱上了网络。去年,秦尘成了BLOG互动平台发布的2005年“最佳原创博客”排行榜上的“著名博客”。秦尘发表在博客及BBC的文章,时常论及国内网络业的诸多问题。

    沈阳曾在近20个中文IT论坛担任过版主,2000年被博库网评为“十大版主”之一,入选《互联网周刊》“108大虾”。目前担任千龙网博客副主编。

    2005年6月20日,秦尘与沈阳通过QQ聊天,所谈话题是互联网产业趋势等,两人意见不一。

    当天上午11时57分,沈阳在“博客中国”网站发文《“顺风”们的“网奸”有机会说话吗?》,将他与秦尘的聊天记录转录在文中,文中说,“你(指秦尘)与顺风(一网友名)在‘文革’中一定会成为红卫兵”。

    秦尘认为沈阳的文章,是有目的性地对刚刚认识的网友进行暗示性中伤,当日,秦尘便将沈阳从他的QQ里清除。

    秦尘说,以后数天内,他发现沈阳又发了《涂鸦博客(13)“新文革”网霸“博客”顺风们》等“具火药味与暗示性攻击的文章”,于是,他“一时情绪难以控制,便在自己的博客中写出了言辞有过激的《解剖千龙网沈阳———反微软垄断,保护民族网络产业》”,其中如“沈阳除了博客痴呆症外,还有狂犬病,不仅乱叫,还乱咬人,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以及《透视兽医网虫总论:沈阳,为什么大家都讨厌你呢》,并转发了《扒沈阳的皮》等反击文章。

    随后,双方在各自的博客栏里互相攻击。据秦尘说,他共写了4篇“骂人文章”,但是,2005年12月中、下旬以后,沈阳对他的攻击扩大到每日一篇的速度,文中甚至充满直接辱骂的语言。譬如2005年12月18日,沈阳发文《面对“博客名人”都是出笔(口)意淫》,文中提到,“一位21岁、性文化观点就如此偏差的大学生”,“本人父母亲是50年代毕业兽医(大学讲师),自己在1978年进兽医专业念大学时已接受过《家畜育种学》等繁殖家禽畜专业训练,80年代也在大型猪场工作过数年,天天处理配种、接生、催产工作,是与母猪围产期疾病打交道很多的临床兽医,根本对‘秦尘’用这些词汇不陌生,倒是为江苏省扬州市读书的未到法定婚龄‘秦尘’老弟心理发育担心”。

    秦尘对IT的观察、分析、研究和评论,引起有关网站的关注,尤其对中国的博客发展以及web2.0的发展,提出了独到的见解。他不但获得了在某博客网实习的机会,今年5月份,某著名网站还主动与他达成聘请意向。这样的经历,让秦尘的同学羡慕不已。他的舍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大三时,大家得知秦尘通过博客为自己博得了工作的机会,都觉得他“不容易,很了不起”。

(二)

    秦尘说,今年1月7日12时38分、12时48分、13时10分、13时47分,他分别向博客网、沈阳的妻子王昱人以及沈阳文中提到的律师于国富,发送电子邮件进行沟通,主动提出结束这场争端。

    “但是,沈阳在2006年1月8日,又写出《透视扬州大学历史系学生‘秦尘’的博客逻辑系列》,把我的真实姓名、学校、系别、年龄、联系方式,甚至照片,一并发布到互联网上。这明显侵犯了我的隐私权,我忍无可忍,于今年1月15日,发出《投诉函》,向博客网投诉千龙网沈阳。”

    同日,秦尘发出《关于“千龙网沈阳—秦尘”事件的处理意见———致信博客网、方兴东先生,及千龙网沈阳》,并表示,“我将主动删除我专栏文章中所有与千龙网沈阳相关的文字,同时我也要求千龙网沈阳能够作出同样的善举,最起码将最近的《透视扬州大学历史系学生“秦尘”的博客逻辑系列》,以及所有涉及我的隐私、身份的文章予以删除。”

    但是,据沈阳自己透露,当天,他分别给扬州大学纪委、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扬州大学党委宣传部寄去了行政求助(救济)邮件。主要内容是:

    “因为张明同学已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不止一文对本人及太太进行人身攻击,作为本人,只好准备用司法程序与他处理这样的问题。考虑到起诉后本人必然通知媒体披露消息,张明同学的‘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身份必然出现在报道稿中,特此先向大学党委宣传部通知一声。”

    今年3月中旬,秦尘收到了由学校转交的传票。

    之后,秦尘在接受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纪事》栏目采访时,表示愿意主动向沈阳道歉,该节目于2006年4月16日播出。后来,秦尘又于4月3日在博客上发表了“道歉信”,表示:

    “在我过去所写的涉及千龙网沈阳的文章里,确实有用词不当,言语过激的行为,对于因此而影响了当事人的感受,我表示我诚挚的歉意,在此,我诚恳地说:对不起。我愿意承担自己的过错所带来的责任和后果,勇敢地去面对这件事情和自己的缺点、不足之处。”

(三)

    沈阳为什么最终还是起诉秦尘,而且还将博客网作为第二被告呢?

    沈阳在起诉书中陈述:原告经过调查发现,秦尘的这些文章已经广为流传,数十个网站已经转载,这些侵权文章已经使原告的社会评价受到极大损害,给原告工作、生活都带来极坏影响。因此希望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名誉权,同时也给博客们敲响一个警钟。将博客网推上第二被告席,是因为该网站监管不力。希望此案对中国BSP产业发展管理规范走入立法制度阶段产生催化作用。

    8月8日,第一次开庭,因为被告秦尘缺席,法官宣布延期审理。

    秦尘说,“不出庭并非是我想逃避,实在是因为我没有去北京的路费。”

    秦尘说,“这一个月,我都没有好好睡过觉。”

    8月18日第二次开庭,原告沈阳没有出面,他的代理人请求判令:1.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删除发表的侵权文章,恢复原告名誉,消除侵权影响;2.被告公开赔礼道歉;3.被告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0元人民币;4.本案诉讼费、公证费用由被告承担。

    博客网代理人辩称,博客网目前有960万博客用户,每天上载的文章和照片约5万篇(张)。博客公司只能通过对敏感词的搜索和文章标题的审阅进行监管,要求博客网对每篇文章都进行监管根本不现实也无法操作。新颁行法律已经明确了博客服务提供商的监管义务为“事后监管”,博客公司在沈阳起诉之前已经自行删除了侵权文章,所以博客公司已经尽到了监管责任。此外,博客网和博客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由于互联网的特殊性,博客公司因为无法判断文章中涉及的人物是真实的还是虚拟的,所以不能随便删除博客的文章,否则就会侵犯博客的发表权,博客公司只能通过投诉的方式,对涉嫌侵权的文章进行处理。在此案中,博客公司没有过错。

    法庭辩论阶段,秦尘也宣读了长达40分钟的答辩词。其中特别强调,原告起诉的文章并不全是他所写,比如《扒沈阳的皮》就是他转载的。原告起诉的文章也并不是如其所说,全部是侮辱、诽谤等语言,有些是客观的。对自己的过激言行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但是沈阳也必须对其自己的言行负责。原告所称的精神损失,没有具体的损害后果,而他已经因为沈阳的起诉,丢失了第一份工作。而且现在他本人的经济状况,也无力承担原告所诉的损害赔偿。

    原告明确表示拒绝调解,法庭没有当庭宣判。宣判日期另行通知。

    网友意见摘录   

    硅谷动力:写博也要守规矩。归根结底,由于博客内容引发的一系列事件还是因为博客作者对博客的认识不足造成的。未来,BSP要加强对博客内容的监管力度,博客作者也要树立对博客平台的正确认识,更要遵守书写博客日志的各项规范要求。不管在现实中还是在网络里,我们都应对自己的言行负责,毕竟我们不是可以任意号叫的动物!

    土生阿耿:我认为博客文化在中国传播这些年来,我国没有专门针对博客的法律法规,也不曾出现可以援引或者借鉴的法院判例,于是,博客领域的法律纠纷可以说一直没有走上法庭。本案的判决标志着司法审判介入到博客纠纷中来。从整体说,本案的判决具有开创性的司法意义,也是我国司法审判机关面对信息网络时代的新生事物所迈出的很有魄力的一步。

    顺风:沈阳起诉秦尘事件,一方面唤醒我们对于中国网络语言环境的思考,一方面也引起我对于网络诚信的另外一个层面的思索。

    潘石屹:当初,我认为开博客最大的好处就是没有了网络上经常见到的下流谩骂和不堪入目的语言,因为你是博客的主人,要是有你不喜欢的语言,可以随时删除,不像BBS,要删除的话还得找网管,而网管常常是忙得根本顾不过来。博客如果带给大家的是谩骂、针锋相对的争吵,再没有了理性的思考、真诚的交流,这也一定不是什么好东西了。看到博客发展到今天这种地步,我心里的确有许多的疑问和不安。

【作者: 顺风】【访问统计:】【2006年08月25日 星期五 16:45】【 加入博采】【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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